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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讨债公司,讨债不成欲跳楼自杀 法官调解化纠纷

由于买货人迟迟不给付货款,心急如焚的卖方以跳楼要胁欠款公司还款。近日,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方惠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货款本金,而原告杨某才则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讨债不成欲跳楼自杀

2014年12月26日中午,石湾派出所接报称,一名男子到某公司追讨50万元货款无果,一气之下爬上该公司7楼扬言自杀。接报后,石湾派出所、消防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横跨在宿舍大楼7楼的窗前,一条腿已悬空在窗外,向消防人员喊话:“拿不到50万元货款,我绝不下来。”

据了解,楼顶上的男子叫杨某才,现年26岁,系广东省汕头市人,在东莞市石碣镇开了一家包装材料店。今年1月,杨某才接下了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订单,6个月内发了多批货物,却只收到部分货款,仍有50万元款项被拖欠了半年。2014年11月11日,杨某才来到石湾法庭起诉,并申请冻结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石湾支行和中国银行惠州支行的两个账户,法庭己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并已安排了开庭时间。昨天,杨某才没有耐心等待法庭开庭审判,自行到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追讨剩余款项,但遭到拒绝。

情况危急,民警拉起了警戒线,消防中队架起了气垫。在现场做劝导的石湾镇综治办周副主任一边稳定他的情绪,一边用电话通知了石湾法庭庭长朱友良,请求朱友良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庭长现场调解促成和解

朱友良带领几名干警赶到现场,马上跑上7楼,劝杨某才不要做傻事。在交谈过程中,现场待命的的消防人员趁杨某才放松警惕时,迅速将其拽回安全地带。

随后,朱友良联系上被告方,广州收帐公司并在被告公司会议室进行调解。朱友良对杨某才晓之以理,表示法院已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已为接下来的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朱友良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欠款金额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被告方同意支付该货款,同时,杨某才也签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朱友良表示,“暴力讨债”和“玩命讨债”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债方式中,讨债者很可能会因毁坏财物或拘禁、殴打欠债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债方式则更不可取,因为如果讨债者自己受到伤害,欠债者对此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其承担的顶多是民事补偿责任,因此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讨债者要相信法律,通过理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